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
促进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公司为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故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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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梁丽娟 李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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