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十时在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
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
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牛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牛宇先
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
内容。
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