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3-06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
了表决。
本次董事会。
下简称“《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
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
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
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不为整数
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册文件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发行人调整发行数量的,
认购方将同比例相应调整本次认购的数量和金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
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918.09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前次募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号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超级智算中心及
面向汽车研发领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AI 数字化平台建 设立的子公司
设项目
天津阿尔特智能 天津阿尔特汽车工
目 司
序 拟使用前次募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金额
号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新能源动力总成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项目 的子公司
阿尔特智数科技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研发项目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80,100.61 4,081.91 150,918.09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公司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编制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认为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平、合理,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认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
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财务
状况,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董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和《阿尔特汽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
的利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行前明确具体
的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相关股份的上市及其他与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相
关的一切事宜;
要求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审
批,结合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
价格、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在不超过发行上限的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数额
等事项);
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签署聘用协议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建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
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
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
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上市手续;
的验资手续,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等;
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
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并与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
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
宜的条件下,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
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事宜,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事宜是依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议案发表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共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签署《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2.5
亿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指定主体会以现金方式认
缴出资 2.5 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 2.6 亿元现金、自研的集成式纯电动汽车动力
总成技术以及持有的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评估作价入股,合计
作价约 10 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共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实际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以各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就申
请银行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
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605,625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
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
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
权事项如下:
候选人;
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
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
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解锁的全部事宜;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
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原因,何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孙雪冬先生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等工作的整体安排,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