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拟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增持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
预判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首
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张传卫先生
(二)增持主体的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张传卫先生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日,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张传卫之妻)和张瑞先生(张
传卫之子)通过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5.34%的表决权,其
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
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由增持主体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
判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