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安
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来发展的信心,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
司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
司的长远发展。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21 元/股,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变更
以及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胡晓明、储敏、程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禾实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