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中国神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 60%股权,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 2021
年至 2023 年《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经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订《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充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提供综合授信(无需本集团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及多项金融服
务,本集团可以在财务公司存款。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
知》(证监发〔2022〕4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上
证发〔2023〕6 号)等文件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
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 1 —
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2 层 7 单元 201、
为 1,750,000 万元,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 60.00%;本公司占
比 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2.86%;神华
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占比 1.71%。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
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
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
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
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
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
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
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职、各
— 2 —
负其责、协调运转、规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
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各业务
部门及审计稽核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
考评、内审监督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财务公
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
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
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成了
“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
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
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
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与整改。通过强化内部
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
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
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
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
水平进行评估,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
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
— 3 —
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
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制定了《国家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制度清理,编制包含本
年度制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与变更情况、回顾情况、培训
情况、执行自查和检查情况、管理成效,以及下年度制度新增、
修订和废止计划、回顾计划、培训计划、执行检查计划等的年度
工作报告,进行制度回顾、检查和流程的改造,对内控措施的有
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改建,不断完善合规制度体系,细化
合规操作流程,提升资金管控能力。为业务操作层面操作提供了
指引,将设计缺陷源头防控,全面风险管理固化于制。
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如下: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
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试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资金流动
性管理的办法与业务制度,明确了相关管理程序和主要业务规则,
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
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流动性和盈利性。
— 4 —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
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
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
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
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
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
险,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将支票、预留银
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
出单位使用。
(4)在流动性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
管理策略,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流动性水平保持在安全状态:一是
通过调整业务种类和差异化利率定价优化存款结构,优化资产的
品种和期限结构配置,改善流动性指标。二是为强化资产负债管
理和流动性监测,财务公司建立了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体系,对表
内外资产负债进行统一计划、运作、管控,持续加强资金归集、
提升核心负债比例,同时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方案,并对流
动性指标进行日常监测,进一步提升流动性管理精细化水平和管
理主动性。三是通过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信规模,保持资
金融通渠道畅通。
— 5 —
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成员单位综
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多项业务制度及操
作规程,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贴现和承兑
等业务,构成了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
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贷中调查和贷后检查,
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按照操作规程经由信贷部
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
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提还款业务
等贷后管理事宜均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贷后检查,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参考,
确保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
料也得到了及时合理的存档和管理。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财务公司一方面审慎控制
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
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
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
困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
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
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
处于可控区间。
— 6 —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证
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投资业
务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管理制度,实
现了研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
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
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
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
业务台账,按季度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
安全。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审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
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
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
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
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
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
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
各项控制措施。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于 2017 年 6 月由北京软
— 7 —
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
持。2018 年 1 月,系统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
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
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
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
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
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
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
并将授权审批纳入了财务公司《内部授权管理办法》。在风险管
理成果信息化,助推全面风险管理落地推广与应用方面,根据财
务公司管理成熟度,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借助信息化
管理手段,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此外,借助系统中关于
风险数据的收集、统计功能,进一步分析风险诱因,修正前次风
险评估结论,完善风险应对措施,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一个基础,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
形成了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了风险管
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和
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经营层设置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
有专职风险控制工作人员,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保障。
同时,通过章程、议事规则、部门职责的梳理,进一步理清风险
防控“三道防线”的职责。董事会为风险管理最终责任人,高级
— 8 —
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业务条线承担风险管理的
直接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实现对风险的识别与管控;风险管理条
线运用风险管理的手段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按照财务公司确定
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开展日常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对
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内审部门承担业
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责情况的审计责任,对一二道防线风险
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和评价,确保风险可控在控。
财务公司打造了以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为核心,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基础,信
贷、票据、资金业务审核细则为保障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形成
了财务公司风险治理层面、风险管理主体框架层面、风险管理执
行层面的上、中、下三层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实现管理和业务
领域全覆盖。其中,风险管理部门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流程和制度,各
项业务的合规审核,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对内部控制活动
进行风险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
完善之处和可能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
价值的改进意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总体而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
金、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都建立了相应的
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
— 9 —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2,464.66 亿元,净
资产 315.76 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1.65 亿元,
同业款项 113.38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140.39 亿元。2023
年 1-6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1.2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8.16 亿
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4.24 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表1
项目 单位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129 4,036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816 2,546
净利润 百万元 1,424 2,010
表2
项目 单位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百万元 246,466 221,886
负债合计 百万元 214,890 196,733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31,576 25,153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
规、条例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
— 10 —
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
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
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风险指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风险指标 指标要求 2023 年 6 月 30 日指标值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
之和的 80%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
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
的 10%
(四)其他事项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
— 11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
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本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集团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
及其项下年度交易上限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期发生额
每日最高存款 期末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限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余额
存入金额 取出金额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本集团 2023 年在财务公司的每
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二)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期发生额
期末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余额
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注:“贷款额度”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财务公司 2023 年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每
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 12 —
(三)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类型 额度上限 实际发生
票据贴现 100,000 852
开具承兑汇票 100,000 715
中间业务 400 2
注: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 2023 年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包括
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的每日最高余额为 100,000 百万元。
五、风险评估及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制订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
在《金融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将
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
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本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
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
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本公司一贯重视现金管理和筹融资管控,每年编制年度资金
预算与债务融资方案,对年度内重大经营性支出和投资性支出做
出资金安排。定期召开资金平衡会,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
本公司依托良好经营业绩,充分发挥价值链上下游企业一体化协
同优势,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集团货币资金余额 1,918 亿元,未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在其他
— 13 —
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1,171 亿元、227 亿元,在财务公司存、
贷款比例分别为 38.9%和 47.5%。
综上,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
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
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
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
大风险。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