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意见
(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二)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100%行权
条件,个人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万份。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17.93万份。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件成就的意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 262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
数量合计 489.276 万份。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