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豪美新材
股票代码:002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3 年 8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豪美新材”“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豪美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豪美新材 指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33439
管理人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王晓波
管理人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管理人主要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经营期限 2016-01-27 至 无固定期限
管理人通讯方式 021-68681991
管理人股权结构 西藏华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法定
王晓波 男 中国 上海 否
代表人、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豪美新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从
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
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60,0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009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代
赤钥 12 号私 0 0 11,660,000 5.0092
募证券投资基
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5 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072%;南金贸易公司拟向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60,000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2.0020%。上述股份合计11,660,000股份,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92%。
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15.7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83,761,6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捌仟叁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 1(转让人):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2(转让人):南金贸易公司
乙方(受让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豪美新材 11,660,000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09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15.76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含税)
为人民币183,761,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其中,甲方1
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10,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零叁拾贰万元整),甲方2股份转
让价款73,441,6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叁佰肆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 1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 1 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乙方
向甲方 1 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55,16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陆万
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50,36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叁拾陆万元整),乙方在本
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后的 365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 1 支付。
乙方按下述方式分笔向甲方 2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本协议已签署完毕、生效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 2 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乙方
向甲方 2 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36,720,8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贰万
零捌佰元整)。
(3)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 33,520,8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乙方在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后的 365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 2 支付。
签订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豪美新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技术产业开发区泰
公司
基工业城
股票简称 豪美新材 股票代码 002988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 竹路383弄45号2层
称 居住地
投资基金) 201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 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 0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 11,66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 5.009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数量: 11,660,000 股
变动比例: 5.0092%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并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手续之日。
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 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内继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
关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