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安徽荃银高科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或“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并审阅了中化财务公司验资及审计报告,对中化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化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出
资,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办理了工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1669;法定代表人:
陈国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
世贸中心中座F3层;总部地址:北京西城区。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变更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福利;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为911100007109354688。
为配合中化集团进行重组改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整体重组改制的批复》及相关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要求,中化集团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
股份”)。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银监复[2012]620号中国银保监会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中国中化
股份中化股规[2011]43号文关于增加财务公司20亿元的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20亿元,由中国中化股份于2012年2月6日缴足。以
上事项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
根据中化2019年合同第059号,中国中化股份将其所持有的28%的公司股权
划转给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中国中
化股份出资额为21.60亿元,持股比例72.00%,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出资额为8.40
亿元,持股比例为28.00%。
根据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
银保监复[2020]838号)、2020年第四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30亿元,由中国中化股份、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同比例增资21.60亿元、8.4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亿元,并于2020年12月7
日止缴齐出资,以上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天职业字[2020]40680号验资报告。
基于2021年8月16日中国中化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通过的关于“两
化财务公司整合实施方案”的决议,中国中化股份持有的中化财务公司37%股权
无偿划转至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和主要业务板块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
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母公司和集团总部的名称、治理结构
公司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结构: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二、中化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化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化财务公司
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中化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首
的经营班子负责中化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
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组织架构图如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投资决策委员会 信贷审批委员会
HSE 委员会
预算及评价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 合规管理委员会
保 客 客 金 国 共 结 资 信 风 财 总 纪 人 党
险 户 户 融 际 享 算 金 息 险 务 经 检 力 群
经 服 服 市 业 服 业 运 技 管 会 理 室 资 工
纪 务 务 场 务 务 务 营 术 理 计 办 ( 源 作
公 一 二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公 审 部 部
司 部 部 室 计
部
)
注:保险经纪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
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部和纪检室(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
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中化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
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
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中化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中化财务公司设置资金运营部,负责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
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要求编制周、月、
年资金计划,由资金运营部汇总平衡。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
其次是计划内资金需求,最后才是计划外资金需求。中化财务公司每周、月、年
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完善和改进。
存放同业方面,中化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
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中化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向各银行询价,
公司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中化财务公司严格审批流程,
相关部门在同业业务审批书上签字确认,中化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
准。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
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化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
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化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资金运营部
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具体操作,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
审查,财务会计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账务处理,主管资金运营部公司领导负责
最后审批,有效防范资金拆借风险。
中化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
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中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
融机构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
法人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
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业汇
票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管理办法》、《中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保
障了信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中化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利率风险定价”的信贷
业务体系。将客户信用等级、授信管理和利率风险定价相结合,信用评级是授信
审批、利率风险定价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对成员企业客户类别划分的重要依据。
利率风险定价是对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信用评级结果的基本运用。结合财务
公司特点,借鉴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模型,保证利率管理、授信管理与信用评级相
一致,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要求。
凡与中化财务公司发生信贷业务的成员单位原则上必须先由中化财务公司
根据《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中
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核定其综合授
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化财务公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核,报总经理审定。信
贷审批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贷授信业务,对总经理负责。
超过总经理权限范围的,经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
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授信业务受理及调查,开展贷前尽职调查,
申请授信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以及撰写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授信审查与风
险评价,对授信风险、授信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客观评审。中化财务公司根据
成员单位的资产规模、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及发展前
景等科学严格地综合核定其综合授信额度。
(1)自营贷款
中化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制度。贷款业
务由客户服务部门归口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和监督,信贷审批委员会对贷
款业务审查决策,总经理拥有最终否决权。信贷审批委员会决策遵守集体审议、
投票表决、多数通过的原则,所有意见记录存档。
中化财务公司明确规定部门和岗位职责,严格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
查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贷前调查尽量做到实地调研,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
况,客观真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
合理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存在问题,不隐瞒和掩
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2)票据贴现
中化财务公司可以开展中化集团内成员单位票据贴现业务。在业务操作中,
严格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管理办法》执行,对业务申请、
审核、审批、放款、托收和档案保管都有明确的流程规范,风险管理部全程监控,
有效防范了风险。
(3)票据承兑
中化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业务严格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
承兑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对符合承兑条件的,经客户服务部门业务
审查后提交风险管理部,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
开立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承兑后,客户服务部门按《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贷后检查工作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票据承兑业务风险可控。
(4)担保业务
中化财务公司担保业务遵循“依法合规、交易真实、防范风险、确保收益”
的原则,纳入授信管理,并实行总量控制。经客户服务部门业务审查后提交风险
管理部,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办理担保业务。
客户服务部门对担保业务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可能影响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或偿
还债务的事项,及时与风险管理部沟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委托贷款属于中化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中化财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
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中化财务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实行先
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中化财务公司
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中化财务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对涉及有价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
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
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任
一时点,中化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资本净额70%。
中化财务公司根据银监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按
照内部流程审批,为保证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金融市场部建立了有价证券投资
定期报告制度,使财务公司领导、投委会成员、风险管理部等全方位有效了解投
资业务进展情况。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人员建立了定期风险监控报告制度,对投
资项目风险进行跟踪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
中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
度,按照管理层次、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
员处理业务的权限,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
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
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中化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公司制定了《中化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期结售汇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代
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期结售汇管理程序》
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中化财务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国际业务部负责
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定价及相关业务手续;结算业务部办理人民币及外汇的资金清
算;资金运营部负责人民币及外币的资金调拨;财务会计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会
计核算;风险管理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合
规性审查,并对业务人员权限进行监督管理。中化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
行,操作流程不断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中化财务公司设立纪检室(审计部),对中化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
行使稽查职能。纪检室(审计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
及时纠错防弊;针对中化财务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
修改建议,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纪
检室(审计部)还根据监管要求、中化集团审计要求及中化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稽核工作计划;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
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纪检室(审计部)增强了
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中化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设计遵循了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
性和灵活性原则,采用了先进的资金管理系统。该系统从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到
票据管理,从银企直联到与财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接口,从资金自定义报表到
资金监控,满足了中化财务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并根据新需求、新业务
不断的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扩充。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
安全保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安全保密责任
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定期对全部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进行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存
放于独立机房,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入侵防御、安全审计、网络负载均衡、上
网行为监控、VPN等设备保证网络的稳定及安全。每天有专职人员对机房环境、
系统主机、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关键数据每天进行备份。公司系统登录需通过密
钥和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密钥管理实行专人专用、自负其责的原
则,严禁随意摆放或转借他人使用。硬件设备方面,中化财务公司还制定了核心
业务系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影响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的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
型和级别,启动不同处理程序的应急预案,确保业务不受影响。中化财务公司从
公司制度、人员配备、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等各个方面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及业
务的连续性开展。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化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
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
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化财务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599.2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4.4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490.08亿元,发放贷款及垫
款397.85亿元。2023年1-6月实现利息收入68,697.02万元,手续费收入229.65万元,
利润总额18,802.38万元,净利润14,696.73万元。
(二)管理情况
中化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6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的《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增设了监管指标,并加强了风险监测预警。截至2023年6
月30日,中化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14.85%,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公司流动性比例为38.63%,大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74.49%,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2.56%,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2.20%,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2.84%,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7.85%,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未收取承兑汇票保证金,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6.82%,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4%,符合监管要求。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
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95号)第九项规定:“九、财务公司已开展业
务不符合《办法》第三十四条监管指标要求的,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
月内实现监管指标达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化财务公司贷款比例为74.49%,
投资比例为66.82%,符合过渡期内监管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一)本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338.22万元,占
本公司存款余额的4.47%;在中化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占本公
司贷款余额的27.20%,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合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均按
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本公司在中化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及信贷头
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可满足本公司的重大经营支出。
(二)本公司在其他银行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53,503.90万元,存款余
额为92,628.02万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中化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
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本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
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等重大事项;
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
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
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
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