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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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走出去”战略的推进,海外业务日益壮大,日常经营中涉及进出
口业务的外汇体量逐渐增加。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本、出口收入、经营利润有直接
重要影响,根据不同外汇走势采取即期、远期结售汇等方式,有利于锁定出口收
益。为了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开展金融类衍生业务,
拟配合实际业务开展套保操作。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丰源”)主营业务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棉
花的初加工与销售,为规避棉花价格大幅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
业绩相对稳定,金丰源通过棉花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
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
市场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二、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远期汇率锁定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2)商品套期保值的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
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棉花等品种,不做投机和套利。
  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
过 2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 10%。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棉花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
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业务期间: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得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
  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中。
  四、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自 2005 年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告别固定汇率体制后,与主要国际货
币汇率呈现出双向波动的特点。公司出口业务利润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利用远
期合约业务提前锁定外汇价格,降低汇率风险,是公司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客观
需求。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充分利
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减少因产品价
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
具备必要性。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对冲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货持仓
量不超过风险对冲的现货需求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
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配备专业人员,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五、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原材料、
产品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主要包括:
定汇率后发生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在
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为 主要目的,必
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交易。因此在进行实际交易操作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依据经营规
模以及存货数量,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
对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对冲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授权、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
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风险对冲的现货需求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
基于外币银行借款、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等
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
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
相匹配,或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
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
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
度。
 七、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和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有必要性。
同时,公司已制定《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交易
业务风险可控。综上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是可行的。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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