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 临 036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
计费用为 119 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等)。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临 037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周一)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 临 038 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