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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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创投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
函》。高创投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44,721,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份。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1 日(非交易
日顺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
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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