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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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
                          “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次不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
内(即 2023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如再次触及“拓斯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1〕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 亿元,按面
值发行,期限 6 年。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
     ,债券代码“12310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
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 42.25 元/股。
   (1)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
权方式,行权价格为 12.85 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相比 2021
年 7 月 19 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1%。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
股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由原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
   (3)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根据
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
股调整为 26.16 元/股。
   (4)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
                           )因辞职
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规
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
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 股进
行回购注销,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述激
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原
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 股
进 行 回 购 注 销 , 回 购 注 销 价 格 为 7.38 元 / 股 , 回 购 总 金 额 为
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
   (5)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4 日。根据
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20 元/股
调整为 26.13 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的,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拓
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即 2023 年
                       ,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8 月 7 日开始计算,若
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
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22.21 元/股)的
情形,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即 2023 年 8 月 26 日至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9 月 26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
“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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