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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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7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在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层本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 年上半
年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厦门钨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厦门钨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
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上述金额不包含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在额度
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
额度等。
  详见公告:临-2023-081《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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