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3-048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股份34万股。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500,000股减
少至368,160,000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并将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议及实施情况
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
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于2020年4月29
日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1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95%,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5,253,7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历次《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0-030、2020-031、2020-033)。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
股份数量共4,0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最高成交价为5.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并于2023年0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2023年06月28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
立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其中
中,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935%。
综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34万股股份。
三、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前述回购股份用途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回
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依相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
月内若未能将所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上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减少。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
份继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34万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手续。
四、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61,100 0.9935% 0 3,661,100 0.99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4,838,900 99.0065% -340,000 364,498,900 99.005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40,000 0.0923% -340,000 0 0%
三、股份总数 368,500,000 100% -340,000 368,160,000 100%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
目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
销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上述注销股份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