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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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
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
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
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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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至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
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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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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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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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239,794.75 元(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208,894.75 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置换金额 5,201.00 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且在补充流动资金
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利息收入具体以结转当日利息余额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5)。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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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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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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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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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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