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
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