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
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