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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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3-020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知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8: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见公司今日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 下 , 公 司董 事 会 提出 2023 年半 年 度 利润 分 配 预案 为 : 以公 司 现有 总 股 本
利人民币4,854.93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考虑到公司整体营运规划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
额度有效期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 体 内容 详见 同 日刊 登于 中国 证 监会 指定 信息 披 露媒 体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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