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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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
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8 月 24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四川
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
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 5.1 元/股,锁定期 6 个月。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6,862,745   289,999,999.50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
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
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正式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最终的
竞价结果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的要求,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逐项审议表决内容如下:
公司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公司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润股份有限公司与施全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有限公司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天趣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
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川润股份有限
公司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三)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四)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
容。
   (五)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相关文件并编制了《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
容。
   (六)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
研究和分析,并编制了《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
容。
   (七)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
基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宜,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并编制了《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八)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为保障上述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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