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 号 公 司 公告编号:2023-06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96,553.8 股限制性股票对应
的 965,538 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 A 类普
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万份存托凭证(按照 1 股/10 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
凭证总份数的 0.80%。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2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2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2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四个归属期 20%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五个归属期 20%
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上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6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0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1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0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30 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 2026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40 亿元。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方面,组织绩效是指
员工个人所在事业部或部门的绩效结果。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各自划分为 S、A、
B+、B、C、D 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个人绩效
组织绩效
S、A B、B+ C D
S、A、B+、B 20% 20% 10% 0%
C、D 20% 10% 0% 0%
在各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
实际归属权益为上表中的比例,该比例系激励对象被首次或预留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
票权。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
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
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
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
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
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未设立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尚未
完成归属。
详细情况如下:
授予后本次 授予后本次限
授予股票 对应存托凭 授予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对应
数量 证数量 人数
剩余数量 存托凭证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 965,538 份。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为符合条
件的 27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归属条件 达成说明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
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6 年五个会计年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合伙)出具的毕马威
华 振 审 字 第 2304358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00 亿元。
号审计报告,2022 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10 亿元。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0 亿元。
入 101.24 亿元,公司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30 亿元。 层面绩效满足归属条
第五个归属期 2026 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40 亿元。 件。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根据
考核结果,第一个归
属期共 277 人符合归
属条件,其中 248 人
可归属比例为 20%;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 10%。 在 达 到 归 属 条
数。 件的 277 人中,1 人虽
个人绩效 然绩效考核全部达
组织绩效
S、A B、B+ C D 标,但因个人原因自
S、A、B+、B 20% 20% 10% 0% 愿放弃其第一期已获
C、D 20% 10% 0% 0%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
证。
因此,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激励对象合计
为 276 人。
(二)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予以作废失效处
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九号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九号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7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为 965,538 份。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965,538 份存托凭证
(三)本次归属人数:276
(四)授予价格:2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 A 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
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存托
本次归属的 凭证数量占
序 激励计划全部获授 期获授存托
姓名 职务 存托凭证数 第一个归属
号 的存托凭证数量 凭证数量
量(万份) 期获授存托
(万份) (万份)
凭证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82.8 16.56 16.56 1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员工(272 人)
总计 502.267 100.4534 96.5538 96.12%
注: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刘磊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3 万份存托凭证失
效,由公司作废。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及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因红筹企业未
设置监事会导致的程序差异外,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 号 公 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二)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法律意
见书;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
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