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朗威股份此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1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5.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46.2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3,706.92 万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74,339.2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8290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新建生产智能化机柜项目 26,000.00 17,500.00
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12,755.43 12,755.43
数据中心机柜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96.98 4,496.98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46,252.41 37,752.41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39.2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6,586.87 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
本次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自筹
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8507 号)。根
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408.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实际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资额 入金额
年产 130 套模块化数据中
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数据中心机柜系统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合 计 37,752.41 6,408.92 6,408.92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408.92
万元。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朗威电子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507号鉴证报告,认为:朗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朗威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08.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袁弢、顿忠清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朗威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弢 顿忠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