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苏大维格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下简称“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76 号)批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82 号验资
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3 年
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提的未使用完毕的发行费用结余 193,369.67 元划入超
募资金专户。公司确定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6,352,619.67 元。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2597 号)核准,公司向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公司”)原股东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024,42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80 元并支付现金人民币
并且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6 名对象发行 20,024,42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16,507,936.00 元,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 405,007,936.00 元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365,290.27 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04 号验资报告
验证。
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91 号《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
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及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大维格向杨哲、正圆宝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21
名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 33,613,44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262,619.82 元。
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223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金额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560.81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448.55
其中:新增募投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448.55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0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9,112.26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金额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85,497,496.92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782,903,893.66
其中:新增募投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395,993.72
理财产品、通知存款等赎回 679,3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3,207,899.94
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940,378,450.00
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7,378,450.00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购买理财产品 753,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产
募集资金专户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金额
(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28,022,940.5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苏大维格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使用。
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 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控股子公司
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
理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与控股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
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
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独墅湖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
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8 月,公司及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
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独墅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等职责,并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方式 期限
(元) (元)
常州华日 中国农业银
升反光材 行股份有限
料有限公 公司常州邹
司 区支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期初余额(元)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限
苏州苏大维 中国工商银
格科技集团 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 公司苏州平
司 江支行
苏州苏大维 中国农业银
格科技集团 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 公司苏州工
司 业园区支行
苏州苏大维 中国民生银
格科技集团 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 公司苏州分
司 行
苏州苏大维 招商银行股
格科技集团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苏州分行独
司 墅湖支行
苏州苏大维 上海浦东发
格科技集团 展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苏
司 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
盐城维旺科 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独
墅湖支行
合计 185,497,496.92 28,022,940.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5391 号报告进行审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
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盐城维旺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2023 年 3 月 6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
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盐城维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
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
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91 万元,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计划将被继续用于下属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微棱镜反
光材料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802.29 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计划将被继续用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及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同意将“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苏大维格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
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苏大维格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18,662.79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639.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7,767.20 27,767.20 27,767.20 100.00 成,股票发行完 271.60 否 否
收购部分
成
否 12,669.33 12,669.33 12,738.29 100.54 171.29 否 否
棱镜反光材料项目 日
否 35,000.00 33,226.26 463.35 18,219.51 54.83 尚未投产 否
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否 35,000.00 35,000.00 274.50 1,914.66 5.47 不适用
创新中心项目
合计 120,436.53 118,662.79 737.85 70,639.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业产业化进程也有所延缓。公司审慎考虑业务运营情况、行业周期变动情况及技术投入需求,在 2022 年度未开展创新中心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导致创新中心项目投入情况与原预计情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将“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充流动资金情况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盐城维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 年 3 月 6 日,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盐城维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803.2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计划将被继续用于 “微棱镜反光材料项目”、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及
途及去向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