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0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董事会成员一
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知
悉所审议事项的相关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5 名,实际参与董事 5 名。董事
长张天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89 元/股
(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8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56.78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8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13.58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行、完成、递交、呈报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