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08 月 1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杨典宣、杨子、徐新民、
赵鹏飞、韩家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披露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0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则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0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其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授信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0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