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金奥博 股票代码 00291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一玲 喻芳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
办公地址
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层 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层
电话 0755-26970939 0755-26970939
电子信箱 ir@kingexplorer.com ir@kingexplorer.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53,013,609.59 559,519,087.30 1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541,227.10 25,263,408.84 8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022,664.40 23,388,253.08 88.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43 0.0754 78.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43 0.0754 78.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5% 1.87% 1.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14,920,598.03 3,060,677,777.88 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0,764,735.83 1,453,138,728.52 1.9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10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明刚 境内自然人 24.36% 84,678,273 63,508,705
四川雅化实业集 境内非国有
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明景谷 境内自然人 9.02% 31,352,182 23,514,136
雅化集团绵阳实 境内非国有
业有限公司 法人
深圳市奥博合利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 2.95% 10,247,750 0
法人
(有限合伙)
东台和气致祥企
境内非国有
业管理合伙企业 1.65% 5,752,100 0
法人
(有限合伙)
华夏基金-信泰
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产
其他 1.40% 4,868,286 0
品-华夏基金-
信泰人寿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行
其他 1.34% 4,657,481 0
业景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奥博合智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 1.07% 3,731,250 0
法人
(有限合伙)
深圳创富兆业金
融管理有限公司
-创富福星一号 其他 0.87% 3,023,100 0
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股东明景谷、明刚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企业(有限合伙)与实际控制人明景谷、明刚为一致行动人;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
说明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
未知上述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账
(如有) 户持有公司股份 2,537,000 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回购
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
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由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3.94 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 2,358,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最高成交价为 11.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90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25,027,3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
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