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
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坚、王新路、陈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