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
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46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5,998,160 股新股,发
行价格为 10.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5,118,721.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5,691,300.07 元,2023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收入为人民币 4,897,096.63
元,募集资金账户短期理财累计收益人民币 3,094,191.78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53,307,781.8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修订了《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保障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对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
力合科创集团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向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力合”)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上述事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作为共同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
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
力合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
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以邮件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深圳市力合 兴业银行股
科创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337010100101832970 495,114,154.21 --- 已销户
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
力合科创集 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
支行
中国银行股
惠州力合创
份有限公司
新中心有限 717273337694 --- 53,284,530.89 活期
惠州仲恺科
公司
技园支行
合 计 495,114,154.21 53,307,781.84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人民币 495,114,154.21 元,与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存在差异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专户银行账户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468.3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比例
项目
截至期
是否已 可行
末投资 本年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调整后投 进度 度实 达到
目(含 承诺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 现的 预计
部分变 投资总额 额 金额(2) 态日期 生重
(3)= 效益 效益
更) 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4,600.00 34,600.00 146.80 30,038.81 86.82% 2021.11.30 否
基地 用 用
不适 不适
流动资金(注 1、 否 13,000.00 13,522.72 0.00 13,552.26 100.22% 不适用 否
用 用
注 2)
不适 不适
及其他相关费用 否 2,400.00 1,877.28 0.00 1,877.28 100.00% 不适用 否
用 用
(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50,000.00 50,000.00 146.80 45,468.35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 - - -
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否 50,000.00 50,000.00 146.80 45,468.35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延迟至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标志着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通过了特殊建设工程
体募投项目)
消防验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事项的联合验收。由于项目工程款项结算需要一定时间,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
募投项目尚存在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目先期投入及置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69.13 万元,其中
换情况 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项目人民币 2,200.43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人民
币 1,368.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中规定,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若实际
支出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超出部分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扣除;反之,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
动资金。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1,877.28 万元,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
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结余资金的人民币 522.7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调整后本
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522.72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
相关费用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877.28 万元。
注 2:2021 年,本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利息收入 29.54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
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