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编号:2023-05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召集。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现场会议:2023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下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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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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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
、(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
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
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 ,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3 年 9 月 8 日 17:00
(附件一)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 22 号楼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 10002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地址:
zhengquan@waterbd.cn ;联系传真:010-59621600。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后,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与本公司
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时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59621877/010-59621897
联系传真:010-59621600
联系邮箱:zhengquan@waterbd.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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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关雪菲
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一: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类型及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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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该列打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O”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
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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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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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年 9 月 11 日下午 3:00。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