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
(2)人
应选人数
(3)人
应选人数
(2)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议案 6.00、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00、2.00 和 3.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9 月 8 日 16:00 之
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事项。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证券部(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ysy@dlaosl.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3)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
事的议案 (2)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议案 (3)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2)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
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
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
章。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 法人股东法定代
信用代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