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3)01627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3)01627 号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编制的
截至2023年8月1日止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南京聚隆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京聚隆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独立地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南京
聚隆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京聚隆管理层编制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京聚隆
截至2023年8月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南京聚隆用于阐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无正文,系《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627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中国·南京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2,185,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销及保荐等费用(不含增值税)3,207,547.17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215,292,452.83元,已由
长城证券于2023年8月1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
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 计 241,730,500.00 218,5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拟置换金额
合 计 218,500,000.00 35,963,319.38 35,963,3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