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
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暨回
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Run Yuan Capital I Limited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告了减持计划,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相关风险提示:
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
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
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ang Zhang
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
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
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
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
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限
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自公司高管团队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9,6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9.6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及/或股权激励 29.63-59.26 0.25-0.49 4,800-9,600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计划 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16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8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9,6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62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20,034,708 100.00 120,034,708 100.00 120,034,708 100.00
注 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
情况为准;
注 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总资产 632,805.4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2,426.39
经审计)
万元,货币资金 217,325.55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9,600 万元测算,分别
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52%、1.59%、4.42%。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
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
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
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
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4.80%,流动负债合计 29,081.81 万元,非流动
负债合计 1,297.26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
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相关事项的意见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
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
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
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复公司问询,在回购期间均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
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回购期间、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复,在回购期间、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Run Yuan Capital I Limited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
告了减持计划,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和数量等;
关的其他事宜;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
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
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96402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