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 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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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6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接到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董
事、总经理姜云涛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刚
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享有提案权。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特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
部分股份,并用于实施公司及核心子公司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民币 2 亿元。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三、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
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马     骥      董事长      2023 年 4 月 21 日    买入      6,000
   姜云涛        董事、总经理     2023 年 4 月 21 日    买入      5,500
   叶     朋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23 年 4 月 21 日    买入      3,500
   王志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23 年 4 月 21 日    买入      4,400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上述交易行为均系提议人根据公
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存在相关
人员依据该办法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除前述情况外,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
确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承诺
  上述提议人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
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
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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