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 澜起科技关于调整2019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1 元/股调
整为 23.8 元/股,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留授予)由 20 元/股调整为 19.7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
查意见。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4)。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 2019 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7 元/股。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4)。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鉴于 2020 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7
元/股调整为 24.4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4 元/股调整为 24.1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
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1 元/股调整为 2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4)。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由 30 元/股调整为 29.70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51)。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0)。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
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9.70 元/股调整为
   三、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0)。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7)。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48)。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
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0 元/股调整为 1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需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授予)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其分别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此次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19 年、
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1 元/股调整为 23.8 元/股,将
元/股,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0 元/股调
整为 19.7 元/股。
   八、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相关
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
调整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澜起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