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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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38147 元/股调整为 7.33205 元/股。
  ? 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281.25 万份调整为 407.8125 万份。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 2023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以
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
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上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元,公司总股本由 491,290,000 股变更为 494,084,000 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1)。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同意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从由 12 元/股调整为 11.741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元,公司总股本由 494,084,000 股变更为 496,823,000 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同意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由 11.74147 元/股调整为 11.381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由每股 11.38147 元调整为每股 7.33205 元,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281.25 万
份调整为 407.81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33)。
   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为:本次利润
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42,017,01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406,512,763.50 元,转增 243,907,658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85,924,6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
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
(11.38147 元/股-0.75 元/股)÷(1+0.45)=7.33205 元/股。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若
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红利、股票拆细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
量为:281.25 万份×(1+0.45)=407.8125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
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数量调整方法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
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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