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
或“公司”)2023 年半年度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兆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志强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亚梅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不适用
次数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
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相关文件,对
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
规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是 不适用
创业板上市披露事项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此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洪志强 成亚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