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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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人出席现场会议。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
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1日的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
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
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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