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3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
年09月14日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第 1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区南海路1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联系人:颜华、李海东
联系电话:0562-5316888-8080
电子邮箱:ftsa001@ftvas.com
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下午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总议案:
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
议案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或非自然人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字,如适用)
:
委托人持股数(股)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或填入
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