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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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 CUI SHAN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
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
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董事会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作相应调整。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数量调整方法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董事长 CUI SHAN 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 CUI SHAN 先生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作
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授予价格、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
款。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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