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5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 3,401,325,1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7854%。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81 号)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 简称 “徐工机 械 ”、 “公司 ”)向 1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合计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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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股)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同 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方)持有的 徐工机械 股份
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1,818,604,693 股变更为 11,816,166,093 股。
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派发股票股利或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816,166,093 股,其中尚
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088,499,015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上海胜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
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国改双百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金融资
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港通三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省工融金投一号债转股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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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津民朴厚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保诚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上 13 名股东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单位因本次交易而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如本单位持有
徐工有限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
以徐工有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本单位持有徐工
有限股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以徐
工有限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单 正常履行
月 29 日 29 日
位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本单位所
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
本单位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3 名股东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
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
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份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股) 的比例(%)
杭州国改双百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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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份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股) 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省工融金投一号债转股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天津民朴厚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3,401,325,153 3,401,325,153 28.7854%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088,499,015 59.99% -3,401,325,153 3,687,173,862 31.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27,667,078 40.01% 3,401,325,153 8,128,992,231 68.80%
三、总股本 11,816,166,093 100.00% 11,816,166,093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时所作的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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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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