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以 16.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