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
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及专项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对上市公
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新成
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在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过程中,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1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未超出审批
额度。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
情况;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 平
章 军
吴青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