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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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 楼 1101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
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是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
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
名曹欣宇女士、艾迎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方式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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