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
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9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认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的监管要求》、
范运作》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公告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