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88347 A 股简称:华虹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1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 特色工艺技术创新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必要性经
过充分论证。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
情形。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授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非实际现金管理金额。公司
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
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也并非长时间的资
金闲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依据《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华虹半导体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
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四章及第十四 A 章有关须予公布的交易和关连交易的规定)的前提下,
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进行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联席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
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7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5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0,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28,232.30 万元(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2,092,067.7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
师 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 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3 )验字第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已与联席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华虹
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
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比例
合计 180.00 100.00%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2,120,3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产
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进行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现金管
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
风险。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
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联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已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