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 “20徐工01”2023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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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51
债券代码:149211     债券简称:20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 徐工 01”2023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发行人”)
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
称“20 徐工 01”、“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兑付
本期债券本金及支付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
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
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 -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兑付兑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
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2 -
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2%。每手(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 张兑付
兑息 1029.7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
实际每 10 张兑付兑息 1037.20 元。
   三、本期债券计息期间、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债权兑
付日及摘牌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24 日(该日期
                                            - 3 -
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凡在 2023 年
发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五、兑付兑息办法
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
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本期债券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证上〔2019〕
将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七、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 5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107
    传真:010-5778310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周洋、盛伟
    联系电话:0516-66601555
    传真:0516-8202299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浦航、张扬凡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传真:021-385659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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