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
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就相关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经核查,我们认
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苏志国、王云龙、刘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