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海欣食品
公司股票代码:002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滕用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滕用伟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滕用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4:滕用严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5:陈月娇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海欣食品/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指
行 75,000,000股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 指 截至2016年2月19日公司总股本282,800,000股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80,76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本次
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55,760,000股
发行后总股本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滕用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1221972********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通讯方式:0591-88202235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滕用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1221973********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通讯方式:0591-88202235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滕用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1221978********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通讯方式:0591-8820223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姓名:滕用严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1221979********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通讯方式:0591-88202235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姓名:陈月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1221951********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
通讯方式:0591-88202235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滕用雄为公司控股股东,滕
用伟为公司董事,滕用庄为公司董事长,滕用严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前述四人
是兄弟关系;陈月娇为前述四人母亲,于2016年3月10日减持完毕,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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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2016年7月19日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
年9月公司向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四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
(在2017年4月27日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后,上述四人持有的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增至850万
股);2017年9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
述四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50万股被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1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
滕用雄、滕用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017年4月27日公司实施上述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8,080,000股增至506,736,000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至224,40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44.2834%。
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四人的合计持股比例从本次发行
前的41.9974%,减少至本次发行后的36.3298%,合计被动稀释5.66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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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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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
变动后总股本555,760,000股的比例为36.3298%,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0.2048
个百分点。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或姓名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80.00 19.7313% 8,016.00 14.4235%
滕用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0.00 2.0156% 8,016.00 14.4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10.00 17.7157% 0.0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260.00 7.9915% 3,402.67 6.1226%
滕用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 0.0354% 850.67 1.53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 7.9562% 2,552.00 4.5919%
合计持有股份 2,660.00 9.4059% 4,522.00 8.1366%
滕用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00 1.0255% 1,130.50 2.03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70.00 8.3805% 3,391.50 6.1025%
合计持有股份 2,500.00 8.8402% 4,250.00 7.6472%
滕用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8840% 1,062.50 1.91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 7.9562% 3,187.50 5.7354%
合计持有股份 160.00 0.5658% 0.00 0.0000%
陈月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00 0.5658% 0.0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00% 0.0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3,160.00 46.5347% 20,190.67 36.329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0.00 4.5262% 11,059.67 19.9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80.00 42.0085% 9,131.00 16.4298%
注1:2016年8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四名激励对象(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8,080,000股增至506,736,000股。2017年6月公司实
施完成了对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36,000股变更为506,702,000股。2017年9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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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18年1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完 成 了 上 述 25,942,000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回 购 和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股份总数由480,760,000股增至555,760,000股。在上述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及持
股比例发生相应变动。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282,800,000股计算;本
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555,760,000股计算。
注3: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合计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
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自2016年2月19日发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书公告日(以
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相关情况如下:2016年3
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陈月娇因个人资金需求,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动
前总股本的1.6266%。其中,滕用雄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1.0608%;陈月
娇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0万股,占本次权益变
动前总股本的0.5658%。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陈月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
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000,000股,
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44.9081%。
(公
告编号:2016-054),公司董事会同意对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028万股限制性股
票。2016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5),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
述102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由282,800,000股变更为293,08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
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0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3.3329%。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
名激励对象(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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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60),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授予
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四人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的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3,080,000股变更为298,08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
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司股份224,4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2834%。
告编号:2017-011),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如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则回购数量由2万股变更为3.4万股)。2017年6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对已离职的2名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3.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
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36,000股变更为
司股份224,4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44.2864%。
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经
过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原16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
销。2018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3),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2,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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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6,702,000股变更为480,760,000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00,000股,持股
比例合计44.908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相关情况如下: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
月2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及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滕用雄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
减持公司股份439.3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9138%。滕用雄、滕用伟二
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9107%。本次减持实施完成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906,700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合计41.9974%。
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5.6676%。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01,906,700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合计36.3298%。
综上所述,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
娇五人)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原因造成其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0.2048个百分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滕用庄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7,000,000 股,占其
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59.7081%,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555,760,000 股)的比
例为 4.8582%。除前述质押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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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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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不
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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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
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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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滕用雄 滕用伟 滕用庄
滕用严 陈月娇
年 月 日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
股票简称 海欣食品 股票代码 002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 滕用雄
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2 滕用伟
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3 滕用庄
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4 滕用严 福建省连江县****
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5 陈月娇 福建省连江县****
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导致股本总额增加而被动稀释)(请注明)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滕用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55,800,000 股
持股比例: 19.7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滕用伟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22,600,000 股
持股比例: 7.9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滕用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26,6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比例: 9.4059%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滕用严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25,000,000 股
持股比例: 8.8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5:陈月娇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1,600,000 股
持股比例: 0.5658%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131,600,000 股
持股比例: 46.534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滕用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24,360,000 股(其中,权益分派送转股份 36,960,000
股,减持 12,600,000 股)
变动比例: -5.3078%(其中,减持-3.0577%,被动稀释-2.2501%)
变动后持股数量: 80,16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4.4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滕用伟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11,426,700 股(其中,权益分派送转股份 15,820,000
股,减持 4,393,300 股)
变动比例: -1.8690%(其中,减持-0.9138%,被动稀释-0.9551%)
变动后持股数量: 34,026,7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6.1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滕用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18,620,000 股(权益分派送转股份)
变动比例: -1.2693%(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后持股数量: 45,220,000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持股比例: 8.1366%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滕用严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17,500,000 股(权益分派送转股份)
变动比例: -1.1930%(被动稀释)
变动后持股数量: 42,5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7.6472%
信息披露义务人 5:陈月娇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1,600,000 股(减持)
变动比例: -0.5658%(减持)
变动后持股数量: 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0%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70,306,700 股
变动比例: -10.2048%
变动后持股数量: 201,906,7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36.329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16 年 3 月 7 日-2023 年 8 月 2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被动稀释。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现行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基础上继续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续减持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滕用雄 滕用伟 滕用庄
滕用严 陈月娇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