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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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
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占用非经营性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
管要求》的规定,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 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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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
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且该管理办法得到了严格执行,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从而避
免违规担保,保证了资产安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公司充分披露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报告期内,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对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分红决策程序,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
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取得我们的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 计委 员会
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及其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职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在对公司的审计活动中,始终保持了形
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
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天职国际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审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更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
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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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奕华               石静霞                侯予                   郑馥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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