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认真
研究,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的独立意见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的情形。
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铝财务公司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
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 2023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金融衍生业务和证券投资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在制度中对货币类金融衍生
和商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档案管理和
保密制度等方面工作均有明确规定,更好的加强了管理和监
督,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1、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
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严禁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2、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
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
善的监督机制。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的授
权和岗位制衡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3、公司已设立
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交易业务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
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
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证券投资情况为:
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认购中金岭南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资
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公司从驰宏国际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澳大利亚
Inca 矿业公司股票 487,360 股,总收购价格为 42,400.32 澳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公司用于证券投资、货币类金融衍生和商品类金
融衍生业务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开展;公司开展证券投资、货币类金融衍生和商品类金融
衍生业务,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于定明、王勇、杨勇、纳鹏杰